曲式简介

1、变奏曲式

改变一个主题、音型或经过句,结果仍能使人认出它是由原型变
化而得,这一过程谓之变奏。变奏曲式就是由主题(A)和一系列
变奏(A1,A2,A3等等)组成,如下所示:

A A1 A2 A3 ……

在一个主题之上连续写一系列器乐变奏的做法,最早出现于16世
纪初的西班牙琉特琴曲。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初的英国作曲家写
维吉那琴曲也用类似的变奏。从那时起,“主题与变奏”一直是
一种标准的曲式。民歌主题和前人创作的主题常常为写作变奏曲
的作曲家所采用,当然有时他们也用自创主题。交响曲或奏鸣曲
等作品中也常常以变奏曲作为一个完整的乐章。

变奏的一大要素是加工雕琢,因此为独奏乐器写的变奏曲必然要
求精湛的演奏技巧,但这样也使一些作曲家为发挥演奏技巧而热
衷于创作内容空洞的变奏曲。创作出一首好的变奏曲并不容易。

变奏曲中可以找到这样一些基本要素:旋律变奏、音型或织体变
奏、节奏变奏、调性变奏以及和声变奏。同一段变奏中又可将几
种要素或全部要素结合起来。但是,变奏的艺术比仅仅利用这些
基本类型要复杂得多,更重要的是把主题作为灵感的源泉,从中
引申出各种初看似乎与主题关系不大的联想。如何由此及彼,不
应着眼于表面,而应发自作曲家的想象。

2、回旋曲式

回旋曲式(Rondo)原意为“圆圈(轮舞)”,起源于带有副歌的
“轮舞歌曲”。这类歌曲先由一人唱分节歌中有多节歌词的段落,
继而由集体唱副歌部分(每节歌词相同)。在器乐曲中,副歌成
为主部(A);一再回旋出现;各“分节歌”成为不同的插部(C,D,
E等各部分),穿插于前后主部之间,形成下面的曲式,就称为
“回旋曲”:

ABACADA……

   回旋曲式为了使各插部与主部有鲜明的对比,常各用不同的调性
写作,给人以层次分明之感。

声乐曲与器乐曲都有用回旋曲式写的。很多奏鸣曲也用它写成末
乐章。

3、奏鸣曲式

奏鸣曲式是器乐作品中结构最复杂、艺术表现力最丰富的大型曲
式。总的结构也是三部式的(ABA')。基本的结构如下:

呈示部

展开部

再现部

一系列转调,

用主、副部

材料展开。


通常主部主题比较热情、激动或刚毅、严肃、活跃;副部主题则
比较抒情、优美、柔和、平稳、流畅如歌。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。
呈示部中主部总在主调上,副部必须在副调上,形成调性的对比。
连接部的功能是转调。

在展开部中运用主、副部材料展开。此部分转调频繁,没有完整
的乐段式的段落,常表现戏剧性的冲突斗争,所以全曲高潮常在
这部分出现。

再现部中副部必须移到主调,使主、副部在调性上获得统一。
可以这样打比方:呈示部好象提出问题;展开部是分析、讨论问
题,甚至表现矛盾斗争;再现部则是统一认识,作初步的总结。
这种“对比——发展——统一”的结构布局很适用于表达复杂的、
戏剧性的内容。

奏鸣曲式一般总是快板速度,故又称为奏鸣曲快板曲式。通常奏
鸣曲、交响曲、协奏曲的第一乐章都是用奏鸣曲式写成,管弦乐
序曲与交响诗也常常用此曲式写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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